章节

中国新环保法的颁布与实施展望(2014)

摘要

回顾中国环境法治的发展历程,如果把环境立法的发展维度作为考察的切入点,从新中国第一部《环境保护法》1979年的试行,到1989年《环境保护法》的正式颁布,再到《环境保护法》首次全面修订,从最初的“小步走”到现今的“大步跑”,一方面体现了中国环境法治近年来突飞猛进的发展,另一方面也折射出中国多年来忽视环境保护的超速经济发展积累的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导致了人与自然之间对抗性矛盾的日益严峻。应该说,此次《环境保护法》的全面修订与颁布,立足中国国情,顺应社会民意,适应了中国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发展的现实需要。最重要的一点是,新《环境保护法》的修订、颁布和实施,开启了中国环境法治发展的新维度。新《环境保护法》立足中国现实国情和直面中国严峻的环境问题,回应了中国以生态文明为未来社会建构方向的时代诉求。新《环境保护法》确立和夯实了未来中国在环境立法、环境执法、环境司法和环境守法等诸多领域的价值原则、基本标准、程序规范及法律后果,改变了多年以来《环境保护法》“中看不中用”“没有大错也没有大用”的现实境况和尴尬窘境。自此,中国的环境法治开始从侧重“立法中心主义”的体系构建,向关注“民主立法与公众参与法律实施”的发展维度迈进,从过去侧重“环境管制主义”理念逻辑向“多元共治、社会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方式转换。

关键词

作者

田禾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主任、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首席研究员。兼任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特邀咨询专家。全国先进工作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主要研究领域:刑事法治、实证法学、司法制度、亚洲法。
吕艳滨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主要研究领域:行政法、信息法、实证法学。

参考文献 查看全部 ↓

中国新环保法的颁布与实施展望(2014)

可试读50%内容 PDF阅读 阅读器阅览

试读已结束,剩余50%未读

¥6.57 查看全文 >

VIP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