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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法治考察(1997~2007)
摘要
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至2007年已经十周年。十年里,环境立法速度居各部门法之首。从1997年起,中国先后制定了《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防沙治沙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法》《森林法》《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等立法,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等政策性文件。这些立法、文件与中国1997年之前制定的与环境有关的立法一起,共同组成了中国特色的环境法律体系。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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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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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中国环境法治的立法体系考察
- (一)中国1997年以来的环境立法成就
- 1.与环境有关的法律
- 2.环境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
- 3.司法解释
- 4.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建设
- 5.有关环境保护的国际条约和协定
- (二)环境法已经成为一类独立的部门法
- (一)中国1997年以来的环境立法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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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国环境法治架构的总体判断
- (一)环境法学研究的角度
- (二)环境法律实践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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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中国环境法治之完善
- (一)立法体系之完善
- (二)立法内容之完善
- (三)执法环节之完善
- (四)司法环节之完善
- (五)公众参与环节之完善
- (六)监督环节之完善
- 四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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