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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慈善法治现状与完善(2013)

摘要

慈善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慈善,系传统意义上的慈善,是指社会公众建立在自愿基础上对于社会弱势群体的无偿救助行为,通常指的是给生活贫困或遭遇其他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帮助、救济和施舍的行为。广义的慈善,是指建立在社会捐献基础上的民间社会性救助行为,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对特定弱势群体的帮助、扶助,而且也包括对教育事业、科学研究、文化体育发展、环境保护等的支持和捐助。本文的“慈善”取广义概念。 向善之心人皆有之,尤其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越来越多的人希望参与慈善活动,回报社会。但是,人们又面临系统化、专业化慈善机构不足,想做慈善但路径有限的问题。此外,近年来,个别慈善组织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引发了舆论批判。如何依法管理和引导慈善活动越来越引发人们的关注。

关键词

作者

田禾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主任、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首席研究员。兼任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特邀咨询专家。全国先进工作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主要研究领域:刑事法治、实证法学、司法制度、亚洲法。
吕艳滨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主要研究领域:行政法、信息法、实证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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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慈善法治现状与完善(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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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一 中国慈善组织的类型
  • 二 中国慈善组织的管理体制
    1. 1.准入机制
    2. 2.管理部门
  • 三 慈善管理存在的问题
    1. 1.政府定位不准,干预过多
    2. 2.立法层级较低、存在监管盲区
    3. 3.慈善捐赠税收优惠制度未落实
    4. 4.慈善组织内部管理参差不齐,财务透明严重缺失
  • 四 完善中国慈善组织管理的对策建议
    1. 1.理顺政府、慈善组织和公众的三方关系
    2. 2.降低慈善组织的准入门槛
    3. 3.政府退出募捐市场并放开不必要限制
    4. 4.在慈善组织活动中构建好引导协调机制
    5. 5.完善税收激励政策
    6. 6.推进慈善组织公开相关信息
    7. 7.完善慈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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