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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中国基层社会秩序的探索

摘要

中国共产党十八大报告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作为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必须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基层治理在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是整个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也是社会长治久安、稳定和谐的关键。做好基层治理,就必须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探索重建社会秩序。近年来,杭州市余杭区正在进行的法务前置改革,正是基层政府与基层社会法治治理模式的核心内容。

关键词

作者

田禾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主任、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首席研究员。兼任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特邀咨询专家。全国先进工作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主要研究领域:刑事法治、实证法学、司法制度、亚洲法。
吕艳滨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主要研究领域:行政法、信息法、实证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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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中国基层社会秩序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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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一 概述
  • 二 余杭区开展法务前置的基本背景
  • 三 余杭区法务前置的探索实践
    1. (一)重视领导学法与公众普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2. (二)以规范政府行为为支点,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 1.全方位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2. 2.对政府签订协议实施合法性审查
      3. 3.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制度
      4. 4.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
      5. 5.清理审批事项并优化审批流程
      6. 6.注重提升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性
      7. 7.创新行政监察机制
    3. (三)重视信息公开,倒逼权力规范运行
    4. (四)依靠群众防患于未然,提升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能力
    5. (五)法律服务参与基层自治,促成行政与自治良好衔接
    6. (六)创新制度机制,拓展公众参与协商渠道
    7. (七)重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促进社会安定
  • 四 余杭区法务前置实践的启示
    1. (一)运用法治思维改变治理观念,将管理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
    2. (二)从法治路径出发转变维稳观念,秉承预防优先理念,将维稳重心前移
    3. (三)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各类矛盾冲突
    4. (四)坚持群众路线,凸显民意与体现权益保障
    5. (五)重视社会力量与市场功能的发挥
  • 五 结语——让法治深入人们的思想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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