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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中国基层社会秩序的探索
摘要
中国共产党十八大报告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作为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必须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基层治理在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是整个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也是社会长治久安、稳定和谐的关键。做好基层治理,就必须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探索重建社会秩序。近年来,杭州市余杭区正在进行的法务前置改革,正是基层政府与基层社会法治治理模式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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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一 概述
- 二 余杭区开展法务前置的基本背景
-
三 余杭区法务前置的探索实践
- (一)重视领导学法与公众普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 (二)以规范政府行为为支点,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 1.全方位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 2.对政府签订协议实施合法性审查
- 3.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制度
- 4.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
- 5.清理审批事项并优化审批流程
- 6.注重提升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性
- 7.创新行政监察机制
- (三)重视信息公开,倒逼权力规范运行
- (四)依靠群众防患于未然,提升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能力
- (五)法律服务参与基层自治,促成行政与自治良好衔接
- (六)创新制度机制,拓展公众参与协商渠道
- (七)重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促进社会安定
-
四 余杭区法务前置实践的启示
- (一)运用法治思维改变治理观念,将管理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
- (二)从法治路径出发转变维稳观念,秉承预防优先理念,将维稳重心前移
- (三)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各类矛盾冲突
- (四)坚持群众路线,凸显民意与体现权益保障
- (五)重视社会力量与市场功能的发挥
- 五 结语——让法治深入人们的思想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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