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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宁波现象”分析(2015)

摘要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既是政府自我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公众权利的基本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有多重性,看起来简单,实际上千头万绪,其效果具有综合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对于打造阳光政府、保障民众知情权具有积极作用,对于倒逼依法行政,打造守法政府、廉洁政府也有提升效果,对于打造服务政府,进而释放社会活力、促进生产力发展,都具有正面意义。

关键词

作者

田禾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主任、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首席研究员。兼任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特邀咨询专家。全国先进工作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主要研究领域:刑事法治、实证法学、司法制度、亚洲法。
吕艳滨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主要研究领域:行政法、信息法、实证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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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宁波现象”分析(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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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导论:阳光透明的“宁波现象”
  • 一 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状况
    1. (一)法规制度配套建设全面合理、奖惩有据
    2. (二)主动公开信息,尽可能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
    3. (三)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
  • 二 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特点
    1. (一)管理体制与机构建设领导得力、层级分明
    2. (二)丰富公开渠道,满足不同群体的信息需求
    3. (三)重视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
    4. (四)以服务为导向,体现民生需求与保障
      1. 1.安全生产领域信息公开重点突出
      2. 2.推动医疗信息公开,满足患者需求
      3. 3.保障房分配信息公开,提升瞄准率和精准度
      4. 4.国有土地房屋阳光征收形成多赢格局
      5. 5.市财政扶持企业专项资金信息公开
      6. 6.扩大预决算信息公开范围,强力规范政府“三公”经费适用
      7. 7.全面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推动政府规范执法
      8. 8.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与结果公开,促进民主科学决策
    5. (五)注重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管理,提升规范化程度
    6. (六)构建科学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价体系
  • 三 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需要破解的难题
    1. (一)主动公开仍需重视提升公开质量
    2. (二)依申请公开面临巨大压力
    3. (三)平台重复建设而资源共享不足
    4. (四)公开与否缺乏可操作标准
    5. (五)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远未到位
  • 四 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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