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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探索与实践

摘要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治国情调研广东基地2013年调研安排,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对广东依法治省工作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调研,本报告重点对其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情况进行分析。 公众参与是指公共权力在进行立法、制定公共政策、决定公共事务或公共治理时,由公共权力机构通过开放的途径从公众和利害相关个人或组织获取信息,听取意见,通过反馈互动对公共决策和治理行为产生影响的各种行为。 公众参与的兴起具有深刻的政治发展逻辑。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财富增加,多元化的独立社会主体日益壮大,开始形成多元化的利益要求和政治诉求,“管制型”政府难以满足社会发展需要,从而促成了公众参与的现代新兴民主形式。

关键词

作者

田禾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主任、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首席研究员。兼任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特邀咨询专家。全国先进工作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主要研究领域:刑事法治、实证法学、司法制度、亚洲法。
吕艳滨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主要研究领域:行政法、信息法、实证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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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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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一 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机制建设
  • 二 “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的制度创新
    1. (一)公众参与决策的关口前移
    2. (二)保证利益相关方参与决策
    3. (三)增强公众参与决策约束力
  • 三 “参与式预算”的模式探索
    1. (一)参与式预算的广泛性问题
    2. (二)参与式预算的完整性问题
    3. (三)参与式预算的可持续性问题
  • 四 进一步深化公众参与的建设议题
    1. (一)明确重大民生决策的判定标准
    2. (二)提高对群众利益诉求的回应性
    3. (三)增强政府官员的群众路线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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