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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主法治的轨道上推动改革开放
摘要
早在1993年,广东省第七次党代会就率先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法治和廉政监督三个机制”,强调要建设民主政治,实行依法治省。1996年,广东在全国率先成立了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省委书记亲自挂帅。15年来,广东建立并不断完善依法治省工作体制和机制,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人大协调主导、“一府两院”组织实施、政协民主监督、广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的依法治省“广东模式”,积累了许多新经验,在许多方面都走在了全国前列。广东把民主法治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保障,法治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法律权威越来越彰显,法治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广东大力推进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各项工作,30多年来,广东省地方性立法数量居全国之首,其中属于先行性、试验性、自主性的超过一半。依法治省形成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取得了显著成效,基本实现了预定的各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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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一 坚持“三个有机统一”,在法治的框架内“先行先试”
- 二 推进政务公开,建设法治政府
- 三 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工程
- 四 努力培育基层法治文化
- 五 重视舆论监督对法治的推动作用
- 六 法治促进生产力发展
- 七 面临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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