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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地方立法工作开局探索与思考
摘要
中山市地处珠江三角洲中南部,是一代伟人孙中山的故乡,总面积180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20万,2014年地区生产总值(GDP)2823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8.9万元。中山作为不设区的地级市,近20多年来,充分运用粤港澳湾区经济圈中心腹地的区域优势、全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人文传统优势、全国著名侨乡的统战影响优势,走出了一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道路。为进一步巩固改革发展的成果,迫切需要将一些成熟的经验、好的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2015年3月15日,新修改的《立法法》将地方立法权扩大至所有设区的市,并专门规定:“广东省东莞市和中山市、甘肃省嘉峪关市、海南省三沙市,比照适用本决定有关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规定。”2015年5月28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决定,中山市自此成为广东省第一批正式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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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一 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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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立法开局探索
- (一)中山立法有需求
- (二)中山立法有能力
- (三)中山立法重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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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立法开局实践
- (一)处理好与地方党委的关系
- (二)处理好与省人大常委会的关系
- (三)处理好与政府部门的关系
- (四)处理好与第三方的关系
- (五)处理好与内部规范的关系
-
四 立法开局反思
- (一)地方党委统筹领导
- (二)地方人大积极作为
- (三)政府部门高效配合
- (四)政治环境开放文明
- 五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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