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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地方立法工作开局探索与思考

摘要

中山市地处珠江三角洲中南部,是一代伟人孙中山的故乡,总面积180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20万,2014年地区生产总值(GDP)2823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8.9万元。中山作为不设区的地级市,近20多年来,充分运用粤港澳湾区经济圈中心腹地的区域优势、全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人文传统优势、全国著名侨乡的统战影响优势,走出了一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道路。为进一步巩固改革发展的成果,迫切需要将一些成熟的经验、好的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2015年3月15日,新修改的《立法法》将地方立法权扩大至所有设区的市,并专门规定:“广东省东莞市和中山市、甘肃省嘉峪关市、海南省三沙市,比照适用本决定有关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规定。”2015年5月28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决定,中山市自此成为广东省第一批正式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地级市。

关键词

作者

田禾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主任、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首席研究员。兼任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特邀咨询专家。全国先进工作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主要研究领域:刑事法治、实证法学、司法制度、亚洲法。
吕艳滨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主要研究领域:行政法、信息法、实证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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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一 引言
  • 二 立法开局探索
    1. (一)中山立法有需求
    2. (二)中山立法有能力
    3. (三)中山立法重民意
  • 三 立法开局实践
    1. (一)处理好与地方党委的关系
    2. (二)处理好与省人大常委会的关系
    3. (三)处理好与政府部门的关系
    4. (四)处理好与第三方的关系
    5. (五)处理好与内部规范的关系
  • 四 立法开局反思
    1. (一)地方党委统筹领导
    2. (二)地方人大积极作为
    3. (三)政府部门高效配合
    4. (四)政治环境开放文明
  • 五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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