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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大监督调研报告
摘要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治国情调研广东基地2013年调研安排,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对广东依法治省工作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调研,本报告重点对其开展人大监督工作的情况进行分析。 人大监督制度是“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和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从现阶段来看,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以下简称人大监督)的实效发挥仍然有限:人大监督在整个监督体系中属于薄弱环节;在宪法赋予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人大)的立法、监督、任免、决定这四项权力中,人大对“一府两院”(一府指人民政府,两院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权被一定程度上虚化和弱化。人大监督的不到位,影响了宪法法律的有效实施和国家法制的统一,无法保证被监督者正确行使职权,也妨害到对公民权益的尊重和保护。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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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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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立法与监督: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
- (一)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催生“有限政府”
- (二)屡立新规,赋予公众更多立法话语权
- (三)立法大调研体现地方特色,反映基层真实声音
- (四)专家参与立法,消解部门立法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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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强力监督:打造法治政府
- (一)综合考量,灵活选取监督方式
- (二)多管齐下,强力监督环境治理
- 1.数年跟踪,督办“两河”流域治理
- 2.以询问促沟通,破解“垃圾围村”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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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财政监督:建立科学、民主的公共财政体制
- (一)横向:“全口径”
- 1.所有收支均接受人大监督,保证“无遗漏”
- 2.引入绩效评价体系,钱要“花在刀刃上”
- (二)纵向:“全过程”
- 1.预算提前发给人大代表审,不再“走过场”
- 2.专项提前介入财政预算编制,体现“底线民生”保障
- 3.开展部门预算重点审议,加强预算编制与人大监督的互动
- 4.全程“紧盯”三个省级部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率
- 5.落实“介入式”财政预算监督模式,增强监督实效
- (三)人大财政监督既“接地气”,又体现专业性
- 1.财政监督工作调研深入实地,问政于民意
- 2.选聘财经咨询专家,借智于外脑
- (一)横向:“全口径”
- 四 人大监督的“广东现象”之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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