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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灾后重建基层民主参与调研报告(2009)

摘要

2008年,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房屋倒塌,人员伤亡,经济遭到毁灭性打击,社区遭到破坏,其惨烈程度几乎史无前例。在汶川地震发生一年之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组于2009年4月和8月两赴四川灾区调研灾后重建工作,了解四川灾后重建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调研组走访了绵阳、北川、都江堰、彭州、双流、新都等地,与各级干部和基层百姓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座谈。 调研发现,地震引起的问题之多、之复杂超出了人们的想象。地震虽然是非常态的,但是,四川各级部门在灾后重建中的基层民主实践和经验,对常态的和非常态的基层民主建设都具有一定的启发和参考作用。

关键词

作者

田禾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主任、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首席研究员。兼任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特邀咨询专家。全国先进工作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主要研究领域:刑事法治、实证法学、司法制度、亚洲法。
吕艳滨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主要研究领域:行政法、信息法、实证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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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灾后重建基层民主参与调研报告(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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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一 四川省灾后基层民主“参与式”重建的内容
    1. 1.恢复受损的基层组织,保障灾后“参与式”重建的领导核心
    2. 2.救灾物资分配和发放让灾民自己做主
    3. 3.住房重建坚持充分尊重灾民的意愿
    4. 4.经济的恢复与灾民的利益和发展愿景紧密结合
  • 二 灾后重建“参与式”民主的制度保障和基本形式
  • 三 “参与式”灾后重建对基层民主和法制的推动作用
    1. (一)“参与式”民主重建代表了中国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方向
    2. (二)“参与式”民主重建充分体现了政府职能的转变
    3. (三)“参与式”民主重建可以有效解决社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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