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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公开新媒体应用研究报告(2015)

摘要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没有公开则无所谓正义。”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建设科技法庭,推进庭审全程录音录像。”2015年报告进一步提出,加强庭审直播网建设,推进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司法公开的主体是法院,但公开范围的确定者不是法院,而是人民。”在“互联网+”时代,如何更好地运用新媒体推进司法公开,尤其是利用开放的微博平台(相对微信,微博平台更开放,更有利于司法公开的推进)对庭审进行直播,方便人民群众观看、了解和监督庭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和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监督权,不仅是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的时代主题,也是进一步提升司法透明度,便利人民群众参与、了解、监督司法活动的新途径,并最终有助于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因此,庭审公开应在继续推行可视化的网络视频直播的同时,逐渐实现即视性微博新媒体视频直播的普及与常态化。

关键词

作者

田禾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主任、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首席研究员。兼任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特邀咨询专家。全国先进工作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主要研究领域:刑事法治、实证法学、司法制度、亚洲法。
吕艳滨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主要研究领域:行政法、信息法、实证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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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公开新媒体应用研究报告(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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