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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防震减灾立法的发展(2008)

摘要

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的发生使得中国防震减灾立法成为政府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从年初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法制部门提交《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到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机关就地震应急救援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规范性文件,6月8日国务院令第526号发布《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2008年10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的决定,将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后的《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防震减灾立法从来没有像2008年一样,自始至终成为政府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

关键词

作者

田禾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主任、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首席研究员。兼任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特邀咨询专家。全国先进工作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主要研究领域:刑事法治、实证法学、司法制度、亚洲法。
吕艳滨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主要研究领域:行政法、信息法、实证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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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防震减灾立法的发展(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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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一 中国防震减灾立法的历史发展及其现状
  • 二 “5·12”汶川大地震后有关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的一系列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及其意义
  • 三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的主要内容、特征及其意义
  • 四 《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对《防震减灾法》的完善及其特点
    1. 1.《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科学地界定了“防震减灾”的性质,建立了更加科学、合理的防震减灾工作流程
    2. 2.《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丰富了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拓展了防震减灾工作的思路
    3. 3.《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通过确立“防震减灾规划”的法律地位,强化了政府防震减灾工作的系统性和整体性
    4. 4.《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规定了“地震灾区过渡性安置”制度,弥补了防震减灾工作环节的漏洞
    5. 5.《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对防震减灾工作各个环节应当遵循的“法律原则”作了科学和准确的表述,有力地推动了防震减灾事业不断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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