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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司法人员遭受违法侵害状况调研报告(2015)
摘要
近年来,诉讼参与人及其他人员扰乱法院工作秩序,侵害司法人员权益的违法事件时有发生。为更好地了解情况,理性解决存在的问题,维护司法人员的权益,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有序开展,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州中院”)有针对性地在本院及辖区基层人民法院开展了问卷调查。 本次问卷调查的调查对象为湖州两级法院的司法人员,调查内容为上述司法人员在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一年间遭受违法侵害的具体情况,法院和司法人员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司法人员对此的看法。在此期间,湖州两级法院司法人员共计649人,因部分人员请假、外派至其他单位等,发放问卷638份,收回问卷622份,其中有效问卷61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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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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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情况
- (一)司法人员遭受违法侵害情况
- 1.扰乱法院工作秩序的侵害事件频发
- 2.侵害司法人员权益的手段多样,以辱骂最为常见
- 3.司法警察部门、执行庭遭受违法侵害的司法人员人数较多
- (二)违法侵害事件应对情况
- 1.违法侵害事件不了了之情形居多
- 2.法官自治组织未能充分发挥作用
- 3.受侵害司法人员选择忍耐的比例高
- 4.一线司法人员满意度较低
- (一)司法人员遭受违法侵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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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原因分析
- (一)侵害事件频发的原因
- 1.不当政策带来的负面结果
- 2.法院发展阶段使然
- 3.行为人以闹施压,企图获得不正当利益
- 4.个案处理存在瑕疵
- 5.当事人救济途径尚不通畅透明
- (二)侵害事件应对不理想的原因
- 1.多种原因导致司法人员保持沉默
- 2.院领导存在多方面顾虑
- 3.各部门缺乏一定程度的配合
- 4.现有法律可适用性不强
- (一)侵害事件频发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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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对策建议
- (一)法治是未来社会治理的主要方式
- (二)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是治本之策
- (三)党委需要进一步加大支持职能部门处置相关事件的力度
- (四)摆脱为司法人员或人民法院背书的顾虑
- (五)建立并推演处置预案,熟悉处置依据和程序
- (六)法院内部要畅通当事人的救济渠道
- (七)法官自治组织应当有所作为
- (八)用足现有法律措施,推动藐视法庭罪立法
- (九)法院司法人员应当注意证据留存,在事件处理中保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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