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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
摘要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推动下,各地法院纷纷开通门户网站、司法公开平台、网上诉讼服务中心、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司法公开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首先,评估对象建网率达到100%。评估显示,81家评估对象的建网率从2013年的93.83%提高到2014年的97.5%,进而提高到2015年的100%(拉萨中院的信息集中在西藏高院网站上发布)。其次,半数以上的法院开通司法公开平台。评估发现,有47家法院建有司法公开平台或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占58.02%。最后,近七成法院有效开通了12368诉讼服务平台。为扩展司法公开形式,法院纷纷开通12368诉讼服务平台,有效整合立案咨询、案件查询、执行举报、投诉信访等功能。项目组通过电话验证发现,有56家法院有效开通了12368诉讼服务平台,占69.14%,其中50家法院提供人工服务,占61.73%。值得注意的是,上海法院12368诉讼服务平台集成热线、短信、网络、微信、微博、窗口六种服务方式,具备联系法官、查询案件、诉讼咨询、投诉信访、接收意见建议、心理咨询、社会评价、督察考核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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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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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2015年中国司法透明度特点
- (一)平台建设处于大发展阶段
- (二)部分法院保持司法公开先发优势
- (三)个别法院异军突起、后来居上
- (四)最高人民法院“灯下黑”现象消失
- (五)中国司法公开指数地图梯队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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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15年中国司法透明度成效
- (一)司法行政信息更加透明
- 1.法院普遍重视人员信息公开
- 2.法院财务信息透明度大幅提升
- (二)审判、执行公开有重大创新
- (三)裁判文书不上网数据公开取得突破
- (四)部分法院重视公开司法统计数据
- 1.工作报告公开度较高
- 2.部分法院专栏公开专题报告
- 3.个别法院尝试年报公开
- (五)司法改革个别环节透明度较高
- (六)个别法院尝试完善司法公开机制
- (一)司法行政信息更加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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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2015年中国司法透明度短板
- (一)平台分散重复建设愈演愈烈
- 1.部分网站沦为“僵尸网站”
- 2.平台的政务、公开、服务等功能割裂
- 3.政务网站与专项平台缺乏整合
- (二)信息准确性不佳
- (三)公报、白皮书有偿公开
- (四)数据公开尚处于初级阶段
- 1.法院普遍不重视年报的公开
- 2.白皮书、专题报告的公开率偏低
- 3.案件统计数据公开度不够
- (五)司法改革透明度亟待提升
- (一)平台分散重复建设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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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展望:以公众为导向对司法公开进行顶层设计
- (一)构建集约化平台
- (二)确立依申请公开机制
- (三)摈弃公共信息牟利思维
- (四)引入司法公开救济机制
- (五)建立民享的司法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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